这起诉讼的对象实际上是鸿海旗下的富士康公司,主要负责代工小米、华为等品牌的产品。这份签订于2013年的专利协议,涵盖了 Android 和 Chrome OS 设备,根据协议,鸿海应一年两次向微软提供专利授权报告并支付特许专利使用金。
本周二(3月12日)凌晨,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在 Facebook 公共主页上发布声明,称微软主要收取“专利保护费”的对象是以华为为主的中国手机品牌商,指微软的目的是向华为索取使用 Android 的专利保护费。而鸿海公司本身并不代工诉讼涉及的 Android 产品,“故绝不会有侵权事项”。
随后,鸿海举行了记者会做了进一步说明:“面对 Android 的崛起,微软在智能手机时代落后了,所以现在它采取了这样一个糟糕的策略。我真的很同情他们。”
对于为什么谈判经过了八年才起诉富士康,郭台铭认为微软是为了“敲山震虎”,本质其实涉及的是微软和 Google 在专利方面的使用纷争。“这是美国两家公司的智慧财产权之争,是因为 Google 不付钱给微软。更多细节不便透露。”郭台铭说。
按照郭台铭的说法,微软起诉的目标是华为,而富士康仅仅负责代工环节,并不应该承担责任。但郭台铭没有提的是,作为 ODM(原厂委托设计代工)厂商富士康也同样负责手机的设计和研发,手机厂商仅仅提供一个品牌名称。
微软在给 The Verge 的声明中表示,他们严肃地看待所签订的合约,也希望其它公司能抱持着相同的态度与作法。这次的诉讼单纯只是为了执行 2013 年与鸿海签订的协议。微软与鸿海的合作关系十分重要,双方正在努力解决分歧。
虽然 Android 来自 Google,但微软也持有 Android 超过 100 项关键专利。微软也已经和 HTC、三星等厂商达成协议,HTC 每出售一台 Android 设备就要支付给微软 5 美元。
2014年微软对三星提起诉讼,指责三星停止支付专利费用。《纽约时报》援引分析人士说法,通过与 Android 设备制造商之间的许可协议,微软每年可以收取数十亿美元。
这也不是鸿海第一次被动卷入专利纠纷。2017年,随着苹果与高通的纠纷升级,高通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包括鸿海、和硕、纬创资通和仁宝电脑在内的苹果代工厂违反了与高通的许可协议,未按约定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
专利是这些数码企业竞争的核心武器,谁掌握了专利权,谁就掌握了市场上最大的那块蛋糕,专利申请不仅仅只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与公正,这就是知识产权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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