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下面为大家介绍分公司注册流程。

一、注册分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二、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处,去刻公章、财务章。

1、刻章申请(一式两份,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6、如果委托别人办理的,还需要总公司出具的盖公章和法人签字的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和代码证的复印件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是148元,办这个证需要3天 。

四、审批程序:

1、领取申请表;

3、缴费;

4、数据录入及传输;

5、省中心核准赋码;

6、数据处理;

7、制证、制卡;

8、发证、发卡 。

五、审批时限:承诺单开出起三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