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迦密山会计小迦说:每天学点财税知识今天我我们要聊的是 《会计确认收入时,一定要同步结转成本吗》
有位朋友问我,公司确认了技术服务收入,不知该如何结转成本?我猜想这位朋友应该是困扰于收入与成本的配比,估计有此困惑的会计人员不在少数。
记得以前上大学时会计老师灌输给我们的理念是,确认收入时要同步结转成本,理论上这叫“配比原则”。这个原则有时候很折磨人,每当做账要确认收入时,都要费劲地去匹配相应的成本。
须知,配比原则最初是针对商品销售设计的。有卖,自然就有存货减少,所以确认收入要同步结转存货成本。明确配比原则,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做假账,少结转成本,虚增库存。当第三产业(服务业)兴起后,问题出来了,服务收入与服务成本的对应关系非常模糊,配比原则又该如何遵循呢?
首先我们来厘清两个概念,何谓成本,何谓费用?成本是特殊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与收入有清晰的配比关系的费用才能计作成本。概念说清楚出了,可在实际业务中分清成本与费用的边界并不容易。
以足疗店为例,收入来自于客人买单,成本呢?技师的单笔提成是成本,足疗使用的药材与热水是成本。模糊区域在于,有些费用与收入相关,但又不能直接与收入一一对应,如技师的基本工资、足疗包间的房租、水电气暖费用等,它们需要分摊确认为成本。
会计做账时为了省事,对于那些归集起来很繁琐的的成本往往会简化处理,直接将其视作期间费用。上例中足疗店技师的基本工资、足疗包间的房租就不会分摊算作成本了。这种省事的做法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倘若成本都费用化了,收入又到哪里去配比成本呢?
我的看法是,服务类收入不能也不必死抠配比原则,避免把会计核算复杂化。如果会计做账时能根据服务项目明确归集成本,届时将归集起来的成本结转为销售成本即可。如果平时已将项目成本费用化,就不必强求收入与成本配比了。
配比原则,这是会计人当学生时扎根在脑子里的思维。对于生产制造企业与商业企业而言,配比原则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服务型企业与研发型企业而言,配比原则就要灵活变通了。
好在现在的会计准则已不再强调配比原则了,会计人大可松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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