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目前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商标类别,商标总共被划分45个类别,其中1-34类商标为商品商标分类,后11类商标为服务商标的分类。
而按照商标种类分,我国商标又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其中,以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这两种商标较为常见。虽然商标的种类有所不同,不过在申请商标注册及注册商标的使用过程中,商标的类别选择依然是关键环节,而且这个过程十分重要,甚至对最终成功与否起到决定性作用。
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注册申请书上需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内容规则进行填写。例如:
商品和服务项目不能跨类填写,应当在指定的商标的类别中,选定10个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注册一个商标的类别的受理商标注册费是300元,可以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在选定需要申请注册商标的类别方面,首先应明确商品或服务从属于哪个行业;其次,应先确定企业要注册的商标是商品还是服务。根据以上两点确定商品属性后,再依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别表》:
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类是服务分类,为商标需注册的类别定个大致方向。
在正式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还应对锁定的类别逐个进行查询,确认是否存在相同、近似以及显著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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