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关税,我想大部分人都会说这关税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用叫关税,想着关税离自己很远,其实,小到各种商品,大到汽车啊什么的.只要是有关进出口的商品都会有关税.那么,关税的税务到底是怎么处理的呢?接下来,就由合肥会计培训班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吧.
一、关税的申报日期
出口货物:除海关特准的以外,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以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以内进行申报.
纳税人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对进出口货物的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和原产地预确定.海关审核确定以后,应书面通知纳税人.
二、关税的税务处理
关税的计税方式不同,也影响着关税税费的计算方法.关税的计税方式如下:
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混合计税、滑动关税、选择关税.
我国企业比较常用的是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和混合关税;个人消费者,则主要是从价关税.关税的计税基础是商品的完税价格乘以该商品的税率.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从量关税:应纳税费=商品的数量×该商品的税率;
从价关税:应纳税费=商品的数量×商品单价×税率;
混合关税:应纳税费=商品的数量×该商品的税率+商品的数量×单位商品完税价格×税率;
混合关税通常以数量为主,然后才是从价征收.
三、关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下情况免征关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单一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需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4.来料加工进口的材料、零件、配件等复出口的;
5.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进境或出境的展览品、施工机械、仪器等,暂免征税;
6.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8.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以上是合肥会计培训班为大家带来的关税税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的会计实操咨询,欢迎大家来合肥臣信会计培训了解,有老会计手把手教你,小班授课,合肥9所校区,遍布合肥东南西北各个地段,就近选择,臣信会计培训班等你预约!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