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生产过程中领用的材料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产生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而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即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取得的试运转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企业在试运行过程中收入的账务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新办企业的会计.我厂在试运行过程中,取得了2.25万元收入,在帐务的处理上我直接冲减了"在建工程"科目.可税务人员在税收检查中,却税,这笔试运行收入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财务制度明明规定要冲减"在建工程".请问税务人员这样做是否正确?
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至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运转过程中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据此,你对试运行收入的财务处理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办理纳税申报时应把这笔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干部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所以,你们厂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要特别提醒你,财务制度和税收处理办法有不少差异,在办理申报纳税时要注意比较,以免因理解有误而造成不缴少缴或者多缴税款.
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公司在试运行时,生产的产品怎么入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试生产过程中领用的材料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而产生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大家明白了吧?不过,不管是支出还是收入,在本文中小编都有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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