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票管税是目前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方法,因此,为保障国家税款的安全,税务机关在发票的使用上有严格的规定,对此,纳税人颇有微词.在具体的开票工作中,对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总是心有余悸,生怕一个不小心开错了,招致税务机关的处罚.在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发票上的问题上也是如此.
当然纳税人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但正如克强总理所说"法无禁止皆可为".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
更何况,发票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了发票,国家的税款就不会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原本也不属于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另外,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答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所以如实发生的可以开,未实际发生的开票就算虚开发票了,那就违法了.
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通过上述内容的概述,相信大家针对"经营范围没有的能开票吗?"这一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不可以的.超范围开发票这种属于违规开票,我们一定要按照流程走,做好日常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财务人员在处理这类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细心认真,防范税务相关的风险.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