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是指中国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由个体户来经营的单位成为个体经营户,指的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旧时对个体户的定义
个体户,最初是个贬义词,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它基本上就是待业青年、劳改犯的代名词,是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听着硌耳,看着更扎眼。
但偏偏就是这帮人,赶上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波,赶上了流通领域的市场化,他们就开始练摊,倒腾。
倒服装,倒电器,把广州的东西运到全国各地来卖,就凭跑个差价,硬是发了,成了万元户。
那时候公务员的月薪也就是一两百元,万元户是个什么概念!有了钱,也就有了地位,渐渐的,女人也愿意嫁了,丈母娘脸上也有光了,个体户也就不是个贬义词了。
只不过除了有钱,确实也找不到更多可歌可颂的地方,所以始终没有成长为时代英雄。
与其说他们抓住了机遇,还不如说机遇抓住了他们,但不管怎么说,抓住了,命运就变了,直到第二次浪潮袭来。
现在对个体经营户的定义包括:
(一)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
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个体户税收政策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我国个体户情况介绍
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中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9万户,个体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
国家工商总局的另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内资企业实有350万户,比上年净减少30.1万户,下降7.9%。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即将于2008年开始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把对个体工商户具体数量的普查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搞清楚现阶段中国到底有多少个体户,不仅对个体工商户本身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国家就业政策的制定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样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到底有多少个体户却是众说纷纭。
比如按照2004年国家统计局经济普查的数据,全国共有3921.6万个个体工商户,而同期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是当年年底的数据为2351万户,两者相差竟有近1600万户之多。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个体工商户的大量消亡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因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1999年中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1万户,6年间净缩水近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
但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的个体工商户却依然保持在近4000万户的水平,个体户的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还有所上升。
个体户政策支持
对个体工商户统计数字的偏差,首先受到影响的就是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弱化。
其次,个体工商户数据的不准确,容易使管理层对就业形势产生误判。
个体经济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根据有关学者的调查,中国的个体工商户平均雇用人数大约为2人左右。
这就是说,如果参照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差不多有3000万以上的劳动力就业情况有可能被“忽视”掉了。
相比之下,中国目前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左右,失业总人数为900多万人。
这就是说,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的数据之差,几乎相当于城镇失业总人数的3倍多。
这些人的就业情况到底如何,无疑会对中国的真实失业率产生很大的影响。
再次,个体户数量 准确把握个体工商户的真实情况,也有利于国家制订促进第三产业的政策,加快优化产业结构的步伐。
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滞后,已经成为中国优化产业结构的重中之重。
据统计,目前中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仅为40%左右,不但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值64%,也明显落后于中低收入国家的平均值55%。
中国的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个体经济的不发达,势必拖累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
为此,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表示,国家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配套政策即将出台。
大力发展和规范个体工商户,无疑是弥补第三产业发展“短腿”最直接、最有效而且成本最少的捷径之一。
最后对个体工商户情况的不完全掌握,也不利于完善对个体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
长期以来,大多数的个体业主及其雇工基本上都处在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之外。
而个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方式、承受的市场竞争风险、因城市改造、市场拆迁等风险比正规企业职工和其他类型的社会从业人员要高很多;而且生、老、病、死、伤、失业等不可避免的生存风险更加重了个体工商从业人员的负担。
从今年开始,中国正式推行“全民医保”制度,而广大个体工商从业人员也已经被纳入保障范围。
因此,如果统计数字出现遗漏或者误差,将有可能使这些被遗漏者的权益排除在“安全伞”的保护范围之外,不利于全民医保目标的顺利实现。
由此可见,尽快摸清个体工商户的真实“家底”,确实是一件势在必行的工作。
其实,这项工作更深的政策含义还在于,通过更准确把握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态势,抓紧清理一切歧视和不合理限制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为非公经济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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