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零售与批发的区别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可以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涵盖的业务内容可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其办理对象是:
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零售许可证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体户都可以办理,只要经营范围里有出版物经营这一项即可,没有的话,需要做经营范围变更,增加这一项。
一、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求如下:
1、是必须得有临街商铺,比如我们常见的实体书店,这种就是零售性质的了;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明(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
注意:
1、不需要实到注册资金,认缴即可,也就不需要出具验资报告了;
2、注册资金数目也没要求。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这些:(仅参考,各地区政策不同)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三、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窗口审核材料——材料符合要求则发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则退回材料)——专管员审核申请材料——符合审批条件(不符合的话退回,补正材料了再提交)——现场核查——现场及格(不及格,则整改)——做出批准决定——领取许可证。
以上是关于“出版物零售与批发的区别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的相关介绍,希望大家通过小编的介绍能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一个更为深入的认识。如果有其他相关疑问,或者有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欢迎咨询企服快车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58-2729-0669。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