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保护有两个很鲜明的特点。一是通过技术秘密保护没有专利权期限的限制并且不需要缴纳申请费用和专利年费,而技术的保密性可以防御竞争对手通过创新实现技术超越。另一是他人通过独立的研究或反向工程可以合法的取得该技术,一旦他人申请专利就陷入很被动的地步。技术人员的流动容易造成技术泄露等。对于一项创新技术成果,是否要采取技术秘密形式予以保护,还必然考虑技术成果的特点。
对于以下几种情形,企业应采用技术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
1、明显不能适用专利保护的技术创新成果。
2、不易为竞争对手通过独立研究、反向工程或其他途径破解的技术创新成果。
3、如果申请专利,说明书公开后竞争对手易绕过此技术的。
4、如果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性不是很肯定,竞争对手可能会对此进行强有力攻击而自己却无力与之抗衡时,就作为技术秘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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