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商标过期了要申请续展,如果一不小心忘记,该商标将会被注销,自己辛辛苦苦经营的商标就这样没了;或是自己的商标遭人抢注,已经在别人的名下了,这就像是在考场上被别人抄了卷子,到头来老师反而会骂你是抄袭。
案例
做化妆品的A公司在1992年注册了一个A商标,并且把这个商标做成了知名品牌,品牌效应已经彰显了,然后到2002年商标到期,A公司办理了续展,但是到了2012年,由于公司内部的人事变动比较大,这个商标就忘记了办续展,因此A商标过期失效了。属同行业的B公司,瞄准了这个机会,抢注了A商标,并且计划用到自己的产品上,让消费者误以为这个产品是A公司的。
我国商标注册奉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时,一般只审查商标有没有在先申请或者注册,而不会考虑这个商标是不是抢注他人的。因此,像A公司遇到的这种商标抢注的情况有很多。
对于商标过期被抢注的这种情况,要想夺回商标就只有下面几种途径了: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A公司可以向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B公司的注册A商标,并同时申请商标重新注册A商标。
当然,想撤销B公司的商标,还是很有难度的,就算成功也会浪费很多时间。这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向B公司提出商标转让,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再次转让出来或者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授权给自己用。
A公司把这个商标做火了,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市场也打开了,就因为一个疏忽就让B公司钻了空子,A公司的商标过期后,B公司再去注册,从理论上来说,B公司是没有过错的。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商标注册后有效期内企业应及时监控,以免商标过期被抢注,要及时进行商标信息的变更、续展等工作,别让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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