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近,电视节目名称与商标之间的冲突问题越来越多,受到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社会的热烈讨论。本案的裁判综合考量了多种因素,尤其是电视节目制作的特有规律,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裁判思路,具有实践意义和指导价值。
《非常了得》是由江苏卫视播出、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制作并出品的一档热播电视节目。
2012年6月19日,长江龙公司就《非常了得LOGO》美术作品和《〈非常了得〉益智答题电视节目》作品分别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作品登记,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
南京同舟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0年7月14日。2011年6月22日,同舟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该商标。2012年7月21日,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1类,包括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无线电文娱节目;娱乐等。该商标图案为“非常了得”四个汉字。
2013年2月14日,国家商标局核准了长江龙公司申请注册的“非常了得”图文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8类,包括电视播放;电视广播;有线电视播放等。同舟公司认为,长江龙公司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侵犯了其“非常了得”商标专用权,故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长江龙公司、江苏电视台对“非常了得”文字及图形组合作品享有在先权利。长江龙公司提供证据证实,《非常了得》电视节目的“非常了得”文字加图形的LOGO作品创作完成于2011年4月28日。
长江龙公司、江苏电视台也不存在侵犯同舟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主观过错。一档题材新颖的电视节目及其LOGO的设计需要一段时间的创作过程。
另公众并不会将《非常了得》电视节目与同舟公司的商标进行关联,从而对二者的服务产生误认或混淆。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同舟公司的诉讼请求。
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宋健表示,最近,电视节目名称与商标之间的冲突问题越来越多,受到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关注,并引发了社会的热烈讨论。本案的裁判综合考量了多种因素,尤其是电视节目制作的特有规律,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裁判思路,具有实践意义和指导价值。
“电视栏目名称不是商标。”宋健说,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对节目名称、图标、LOGO等享有在先权利或者属于正当使用的,不应当被认定侵权。
同时,不能简单、机械地对比商标申请时间与节目开播时间的先后。如果商标权人注册商标之后未使用,商标只具有商标注册以及时间在先的外壳,不具有需要通过法律予以保护的实质正义。商标注册之后未经使用,也不符合商标法的立法初衷以及促进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对象推广与使用的价值导向。如果节目的播出未造成公众的混淆与误认,不会割裂注册商标与其服务或商品之间的联系,不会造成注册商标识别功能的降低,则也无保护的必要。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