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关系的存续与终止,房产的归属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然而许多人在面对婚姻破裂时,对房产分割存在诸多疑惑。在此,我要为大家科普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但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权属关系的确立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在婚姻破裂时,房产归属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房产登记状况。

那如何判断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这里有三种情况供大家参考:

1.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2.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妻企服快车的名字,但夫妻双方能够证明该房产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那么该房产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

3.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企服快车名字,且夫妻双方无法证明该房产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那么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予以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房产归属问题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权益,如婚龄、购房出资情况、家庭贡献等因素,以求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

总之面对婚姻破裂,了解房产归属的法律规定至关重要。在此,我建议大家提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免在纠纷中陷入被动。当然,如有需要,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法律咨询中心,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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