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产租赁所得适用多少个人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财产租赁所得的“次”是如何规定的?纳税地点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若承租方是企业,则支付所得的企业企服快车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若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个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选择其中一处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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