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一些公司的名称是用“自己名字”如李宁公司、王麻子、某某博士等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暂无硬性规定企业名称字号不能由自然人的个人姓名组成。因此用自己名称当公司名称是合法的,但要注意一些事项,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用人的名字当做工商字号是合理的。且并没有什么弊端,如果想做个人品牌效应,是可以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公司的。这个人如果是名人或有一定特色、技术如“李宁”“松下”“张亮麻辣烫”“某某博士”等等,会引起一定的品牌效应,但如果法人名称是普通自然人,且没有一定的特色,后期品牌推广效果并不是特别好。
但是,不是所有人的姓名都可以用作工商字号,规定历史名人不可、虚假头衔不可如“屈原”“延年”“乔年”“博士”等不可使用。某明星的名称也不可使用,后期也可能面临被投诉侵犯他人姓名权的风险,因为公司取名是不可以“傍名牌”的。
以上关于”用自己名字给公司取名要注意哪些”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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