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转让部分专利,但最终能不能转让,还需要经专利管理部门的审批。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2、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3、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6、专利权人在专利转让前已实施了发明创造,在转让合同成立后,应停止实施(有约定的按约定)该发明创造。
7、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前,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非专利转让合同,在专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
涉及到专利转让的问题,首先双方之间应该签署好转让合同,是对于专利权的哪一项权力进行转让,如果双方间协商一致的话,还在合同之中确定好违约责任,确定好之后,双方再到专利管理部门去申请转让,专利部门会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指挥即可正式转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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