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种类有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下面来详细看看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吧。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本依据是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的解释成为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关键,考察世界各国专利法,权利要求的解释原则主要有三种:
(1)周边限定原则:根据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进行解释,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发明的范围是专利权保护的最大范围,以此原则确定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最小,美国采用。
(2)中心限定原则:以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发明为中心,全面考虑技术发明的目的性质和说明书及附图,将中心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技术也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中,以此原则确定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最大,德国采用。
(3)折中原则: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所决定,说明书和附图可用以解释权利要求书中模糊不清之处,以此原则确定的专利权保护范围适中,包括欧洲、我国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
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但说明书及附图的内容不能引入权利要求。
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进行解释:
1、专利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对专利权利要求字面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作出公平的扩大或者缩小的解释,即把与必要技术特征等同的特征解释到专利权保护范围,或者以专利说明书及附图限定某些必要技术特征;
2、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特征存在含糊不清之处时,可以结合从属权利要求或者说明书及附图对其作出澄清的解释;
3、当专利权利要求中引用了附图标记时,不应以附图中所反映出的具体结构来限定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专利保护的范围也不应完全受说明书中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4、摘要不能用于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不能用于解释专利权利要求;
5、专利权利要求或说明书中出现明显笔误,应依实际情况予以正确解释。
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从申请日起算,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十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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