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注册不容易,但在公司商标注册下来之后,公司经营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否则你的商标也可以会被撤销。
1、尽快使用商标,别被提“撤三”
国家禁止那些囤积商标高价倒卖的行为。注册商标就是拿来用的,大量囤积商标长时间不使用是对国家资源的严重浪费。所以,大家在拿到商标后一定要把商标用起来,并且保留完整而详细的使用证据,比如:
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物、包装物、商标印制证明材料等。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规范使用商标,及时做商标变更
如果注册人名义、地址与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名称地址不符,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商标如果被他人提异议,商标局会按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以向商标注册人邮寄相关材料并提醒其进行答辩,商标注册人会因无法收到而错过答辩,导致商标被撤销。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3、小心商标被宣告无效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依据:《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4、商标有效期满前及时续展
使用了十年的商标一般都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是含金量较高的商标,所以建议大家能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及时做商标续展。
依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5、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应追加注册
如果我们想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使用注册商标,是需要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的。所以,建议大家在首次申请注册商标时,好好考虑一下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适合的商品或服务分类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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