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近三年来宁波海关查获的最大一宗走私出口木炭案,实现对木炭烧制、国内运输、口岸通关走私团伙的“全链条”打击,彰显了宁波海关对监管区内走私违法犯罪的全方位打击态势。

木炭属于高耗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品,每烧制1吨木炭,根据原料的不同需要消耗5至10吨不等的天然木材,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污染严重。

早在2004年8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林业局就已联合发布第40号公告,禁止出口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其中规定木炭走私将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国家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宁波海关持续发力,不断加大木炭走私打击力度。近三年,宁波海关缉私局先后立案侦办走私木炭案3起,查证涉案走私木炭6000余吨,案值约4000万元,有效遏制了宁波口岸木炭的走私违法活动。

再次呼吁,广大货主货代报关朋友们,请如实申报货物品名,不得瞒报、伪报、漏报等。一旦被查获,涉事企业不但面临巨额罚款,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转发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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