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在5月1日后开始启用,其中明确规定禁用“驰名商标”,但其还表示5月1日前进入流通领域的应用“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仍可继续销售。
那么“驰名商标”商品怎样算是进入了流通领域那?
进入“流通领域”包括三种形式:货品离开生产企业,到达批发商或零售商手中,或者正在物流过程中。至于在执法过程中将以什么作为进入流通领域凭证(例如收据或发票等单据上的收发货日期)。在今后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将遇到怎么样的问题尚不清楚,不过执法部门将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规,依法办事。
驰名商标本来是由于各国在商标方面存在的法律法规差异而有的一个概念,其实是国与国之间解决商标纠纷的一种手段,但近年来一些企业对其存在片面理解,纷纷打出了“争创驰名商标”的口号,只为了广告效益带来的经济利益,而忽略了驰名商标的内在。
这次新《商标法》提出的这一禁用“驰名商标”的政策,将在很大程度上让其回归本真,驰名商标是对品牌在产生商标纠纷时的一种保护,而不是用于广告宣传的工具。而现在新《商标法》的出台只是减少了驰名商标的经济价值,但在法律上跨类保护的价值依旧存在,并且其作用将伴随品牌经济的高速发展而日益凸显,因而广大企业申请驰名商标的热情并不会有所影响。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