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消费者不仅满足于产品的质量与功能,而且开始关注产品外型的美观,因此外观设计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问题也日益显得重要。
专利法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标准缺乏一个完善统一的标准,那怎么判断专利外观是否被侵权呢?接下来由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知识点,欢迎大家阅读!
在外观设计侵权中,还有一个很多人都会忽略,但是又非常容易踩雷的情况是:
产品包装袋侵权。众所周知,无论是食品包装袋,还是其他产品的包装袋,均可申请专利保护。
如果涉及到包装袋的形状、图案或色彩,则可申请外观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很多朋友都知道,使用专利产品是不侵权的,而销售专利产品则会构成侵权。
但是我们在实际判断侵权的过程中,如何判断是属于使用还是销售呢?有些案例就比较难以区分是使用还是销售行为,特别是在产品包装袋侵权的案例中。
下面通过小编的介绍,进一步地了解何为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的区别。
当企业或是个人手上已经持有某产品的包装袋专利,那么其他的企业或个人就不能使用其专利包装袋来销售自家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或是个人在销售产品时,包装袋是收回的,自己家用,而不作为产品包装进行销售,这样就属于使用行为;但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企业或是个人将侵权的食品包装袋,作为其自家产品的包装,并进行售卖。
在这里包装袋和食品是不可分离的,无论价格中是否包含包装袋的价格,包装袋作为食品的一个附属商品,事实上也是被消费者购买了,包装袋的所有权也随着里面的产品发生了转移。
因此,企业或是个人的这种使用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销售行为,所以是构成侵权的。
通过上面小编的介绍,希望大家能够更清楚地区分使用和销售的区别,在面对含有外观设计专利的包装时,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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