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德里注册商标的弊端有成员国的局限性,马德里联盟成员国成员主要都是欧洲 ,而且都是与我国贸易联系亲密的较少、在马德里注册商标的弊端有商标注册/申请基本,马德里商标注册必需是以国内商标注册或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为基本。
在马德里注册商标的弊端有无法享受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规定的优先权,马德里协议要求以基本注册为前提,若要完成基本注册,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才行的,更不用说在六个月时间内完成了,所以若是等基本注册完成的话,早就已经超越六个月的优先权期限了。
在马德里注册商标的弊端有中心打击原则,通过马德里注册的商标,如果在注册之日起五年之内,基本注册与申请全体或部分被驳回、撤回、注销、取消、废弃以及宣布无效的话,那么,其效率及于所有指定国,即该商标不得再要求国际注册给予的保护,而不管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是否已经被转让、如果产生“中心打击”的问题,申请人可以自商标被撤销之日起三月内,向所指定的议定书成员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一份申请书,并依照各成员国的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将该商标的国际注册转换为在该 的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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