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全面提升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搭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新桥梁,打牢政府施政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的新渠道,打造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新平台,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四个体系”,统筹推进政府网站建设
(一)建立内容管理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的原则,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本辖区、本行业内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二)建立指导管理体系。
建立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督促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发布、政策解读、协同联动等工作规程,统筹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分解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任务。
省政府办公厅每周定期研究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各地、各部门参照建立本辖区和行业内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
(三)建立标准规范体系。
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编制政府网站统一数据平台及网站设计等技术标准规范,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文件、工作部署适时调整,为全省政府网站建设提供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体系。
(四)建立基础支撑体系。
2015年12月底前,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建设政府网站统一数据和省政府网站群平台,规范数据接口标准,通过统一的数据平台进行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云上贵州”平台建设和管理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平台技术架构和基础设施条件,切实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并实现“7+N”云工程的数据交换和提供安全保障。
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要充分利用上一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
用3—5年时间,分阶段实现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迁移至省政府网站群平台。
二、完善“五个机制”,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五)完善信息内容保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聘请信息员、联络员等方式,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做好网站信息收集、采编撰写、报送发布及政策解读等工作。
要确保每周信息发布的更新速度,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及时进行归并或关闭。
各级目标绩效管理部门将各部门、各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绩效专项工作考评,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
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有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
对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
2015年1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省直部门政府网站要合格达标。
(六)完善政策解读机制。
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单位要在文件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政府网站进行解读。
各地、各部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制定政策解读方案,在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
政策解读要围绕社会热点,结合群众的兴奋点、关注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相关背景、案例、数据要真实全面,展现方式要立体丰富。
(七)完善热点回应机制。
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以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邀请相关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做出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提高回应的有效性、针对性。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八)完善互动交流机制。
政府网站要通过领导信箱、留言板、政府热线、在线访谈等形式为公众提供发言台,畅通群众网上意见表达渠道。
要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配备相应的后台服务团队和受理系统,对网民意见建议进行反馈处理。
要注重互动交流与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网上办事的相互关联、有机结合、协调发展。
在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通过建言献策、意见征集、网上听证等方式,广泛调研、听取民意、科学决策。
(九)完善服务外包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组建网站的专业运行管理团队,负责重要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把关。
对外包的业务和事项,要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核实管理制度、响应速度、应急预案,确保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能够满足网站运行要求。
要签订合作协议,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网站运行管理团队、技术运维团队、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的职责与关系,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对外包业务和事项的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
三、提升“四项能力”,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
(十)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研究网站内容的展现方式,综合运用图表化、数字化、可视化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政府网站信息。
要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适时开展研讨交流和政府网站品牌推广等活动。
开设外语版网站要有专业、合格的支撑能力,用专业外语队伍保障内容更新。
没有条件的可暂不开设外语版。
(十一)提升社会资源整合能力。
省政府网站要实时关注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门户网站动态,第一时间转载、链接国务院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以及国家部委发布的行业、地区政策信息。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转载,并督促落实本地区、本系统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及时转载国务院重要政策信息,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力争在一个小时内转载,不得滞后一个工作日,转载内容在首页显著位置展示,必要的可开设专栏。
各地、各部门要开设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意见征集栏目,实时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要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有资质的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二)提升政府网站保障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建设既熟悉政府业务和管理方式,又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
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绩效评估、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
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十三)提升政府网站管理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政府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互动交流。
省政府办公厅每年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各地、各部门每年也要举办辖区和行业内培训班,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办网和管网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