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推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现在很多企业都注重品牌的力量,想采取品牌战略竞争市场,而商标是实施品牌战略的前提。
因此,企业也开始注重山东商标注册,但是和人不明白以个人名义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和以公司名义申请有什么区别,为您讲解这两者的区别,以便您作出最佳选择。
(一)注册时提供的材料不同公司提供的是营业执照和对应的公章,个人提供的是个体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1、公司名义注册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2、个人名义注册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商标归属权不同
1、公司名义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注销了,商标也就无效了,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清算的。
2、个人名义的商标个人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企业的成立或者注销对商标对没有任何的影响。
(三)稳定性不同
1、公司名义商标不稳定当公司名义或者地址亦或是公司法人的变更,商标也要相应做商标变更。
2、个人名义商标较稳定个人的身份证一般是不变的,商标也不需要进行变更,相对稳定。
(四)所有权支配不同
1、公司注册要由公司决定商标的使用情况。
2、个人注册权限比较集中,个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
(五)商标使用证明
1、公司名义使用证明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比较多,只要其中一项使用了商标就属于商标的使用。
2、个人名义使用证明个人很难证明使用过商标。
(六)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要求不同
1、企业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能更改其它的。
2、个人注册商标个体户申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终上所述,公司申请的商标比个人申请的商标更容易进入市场,也更容易打响品牌。
可以说,以企业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更有利于产品的宣传。
申请商标到底是以企业名义来申请还是以个人名义来申请,这完全取决于商标申请人,最为重要的就是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从长远的角度来权衡商标注册模式。
山东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
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关于商标注册程序的相关内容,下面为申请人进行详细介绍。
商标注册程序主要包括查询、审查、公告等,如果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发生矛盾(事物属性的对立)、冲突或其他原因时采用的补救程序还包括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到这三个商标注册程序并不是必经程序。
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各个程序,顾问详细介绍。
1、商标查询。
查询是否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存在已注册或已申请的相同或相近似商标注册,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机率;若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可以对准备注册的商标进行修改或调整,或者放弃提交申请;商标查询办理就到商标注册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2、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标准、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商标实质审查,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巡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3、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
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
商标注册特别程序:
1、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
2、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3、商标争议。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
商标局裁定两家共用一个商标后,在先商标权人为保护自己现有商标的专用权,有权向其提出异议;如果对异议的裁定仍然不服,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具体该怎么办?具体而言:首先,在先商标权人可以在初步审定予以公告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并且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5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其次,异议程序是商标局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所以该异议应当向商标局提出,由商标局裁定。
由于异议裁定的结果涉及当事人双方各自的利益,所以,异议裁定采用两审终结制,即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异议的裁定未提出不同意见,则异议裁定15天后即行生效;如果当事人任何企服快车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都可以在收到异议裁定书之日起15天内(以邮戳为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如果时间紧迫,来不及提出申请时,当事人还可在限期内提出延期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延期申请的时间一般为30天,并且延期申请的申请人需交纳一定的费用。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依然不服,有权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中国,一件商标申请到核准注册的时间依具体情况而定。
如商标申请在法定的必经程序非常顺利的情况,一般约需16个月。
但若该商标申请在审查程序中出现商标局核发补正通知、审查意见的情况,或者进入特别程序,即出现商标申请被初步审定公告后遭他人异议或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的情况,商标申请最终获准注册则需要更长一些时间。
确定山东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有哪些原则?
(一)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收件的日期为准,不分上午或下午。
(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三)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四)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15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
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五)对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于同一天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30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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