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5日发布的指导案例158号涉及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诉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本案案情简述如下:技术小白进入前东家成长为技术大拿,然后怀揣前东家核心技术另起炉灶,反过来抢前东家饭碗。
更可恶地是,该技术大拿竟然知道有专利这回事,利用前东家的核心技术偷偷地申请了专利,还顺利授权了,导致前东家无路可走,前东家一怒之下通过司法途径要回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任何一件事情,从不同维度去观察,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收获。
从前东家视角来看,在核心技术骨干流失的情况下,竟然没有就其掌握的核心技术申请专利,显然是疏忽大意。
如果是一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的公司,把核心技术当做商业秘密保护起来,那这位技术大拿可是有牢狱之灾的。
从技术大拿的角度来看,这么懂专利,要是再多懂一点专利法就好了,因为他只要别那么心急,等上一年再申请专利,就完全可以避免这种坏名声的纠纷。
再不济,可以花点小钱找我们这样的专业机构做一下简单的规避设计,就完全可以避免为他人做嫁衣的尴尬局面。
从一名从业多年的专利代理老兵的角度来看,这个典型案例给我最深的启发是一定要在申请专利之初就把权属关系确定,而要确定权属关系,就必须厘清发明人、申请人和权利人之间的关系。
下面刚好借助这个典型案例,可以好好地解密一下发明人、申请人和权利人之间的复杂人际关系了。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把该专利的公开文本著录信息、授权公告文本著录信息以及著录项目变更信息截图如下:
在上图中,图A是该专利公开文本的著录信息,由图可知,发明人为刘某,申请人也为刘某。
图B是该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的著录信息截图,由图可知,发明人为刘某,专利权人也为刘某。
图C是著录项目变更信息,从图中不难发现该专利也算是经历了一段辛酸的回家路,先被刘某强行抱走,接着被刘某的公司剥削,在法律途径干预下,才最终回归卫帮。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虽然该篇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成卫帮,但发明人却从未变更,即仍然为刘某。
哪有归还偷的东西还死皮赖脸署名炫耀的事,这也太不合理了!但在专利这件事上,这事存在即合理,而且合理合法地很。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已然能朦胧地理解发明人、申请人和权利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了。
简单来说,发明人是完成实质性工作的有血有肉的自然人。
申请人就是金主,如果专利没有授权,金主永远是申请人。
一旦专利授权,就有了经济价值,是一种无形资产,申请人自动升级为专利权人,成为专利的主人。
美好的东西,大家都想拥有,因此专利权人是可以变更的,价高者得。
但发明人不仅能获得物质报酬,更多地是一种精神荣誉,无论沧海桑田,发明人还是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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