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高视撤量+高视撤率”区间包括各年度视撤量和视撤率均高于当年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低视撤量+高视撤率”区间包括各年度视撤量低于当年全国平均水平,但视撤率高于当年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区市,以此类推。
专利无申请费视撤的四个区间
(说明:此处的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高视撤量+高视撤率”:视撤量接近全国一半
2011-2015年,处于该区间的省区市数量为4-6个,近三年为5个;平均视撤量由2011年的4787件上升了3倍多,达到2015年的16183件;平均视撤率在9%左右。由于视撤率较高,该区间各年度专利申请受理量在全国的占比均比同期视撤量在全国的占比低7-12个百分点。其中,2015年的专利申请受理量占全国的33.6%,但视撤量的占比已经接近全国的一半,达到45.6%。
2、“低视撤量+高视撤率”:各年度视撤率均在8%以上
2011-2015年,处于该区间的省区市数量有一定波动,总体上略有减少;平均视撤量由2011年的805件增至2015年的1780件,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平均视撤率一直保持在8%以上。
3、“高视撤量+低视撤率”
该区间的省区市数量波动较小,近2年为4个; 2011年的平均视撤量为9316件,至2015年为11874件,仅上升2500件左右;平均视撤率在5%左右。由于视撤率较低,该区间各年度专利申请受理量在全国的比重均高于同期视撤量在全国比重7-9个百分点。其中,2015年的专利申请受理量占全国的35.9%,视撤量的占比则为26.7%。
4、“低视撤量+低视撤率”:视撤量有所上升
2011-2015年,该区间的省区市数量总体增加,由10个增至13个;平均视撤量由782件上升至2141件。值得注意的是,该区间各年度的视撤率虽然均低于国内平均水平,但总体呈上升趋势,已由2011年的4.3%上升至2015年的5.2%。
发明专利无申请费视撤的四个区间
无论是数量还是增幅,近几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无费视撤的情况都相对严重,因此有必要以2011-2015年国内各年度发明专利申请的平均视撤量和平均视撤率为标准,评价四个区间的相关情况:
1、“高视撤量+高视撤率”:视撤率接近13%,视撤量占全国的48.8%
该区间的省区市数量逐年减少,2015年为4个;平均视撤量由2011年的1723件上升了近6倍,至2015年达到10279件;平均视撤率从2011年的10.5%升至2015年的12.9%,相当于每提交100件发明专利申请有13件视为撤回。由于较高的视撤率,该区间2015年的发明专利申请视撤量占全国的48.8%, 2013年甚至达到57%。
2、“低视撤量+高视撤率”:各年度视撤率保持在10%左右
该区间的省区市数量总体上有所减少,但2015年有所回升;平均视撤量由2011年的343件上升至2015年的688件;平均视撤量低于全国水平,但各年度视撤率保持在10%左右,2015年接近11%,相当于每提交100件发明专利申请中有11件被视为撤回。
3、“高视撤量+低视撤率”
该区间的省区市数量保持在4-5个;平均视撤量由2011年的3119件增至2015年的5244件,增加2000余件;平均视撤率保持在6%左右。由于视撤率较低,该区间各年度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在全国的比重均比同期的视撤量比重高10个百分点左右。
4、“低视撤量+低视撤率”:视撤率也有所增加
2011-2015年,该区间的省区市数量由10个增至16个;
2011年的平均视撤量为245件,至2015年为956件,增长3.9倍,但仍低于全国水平;平均视撤率虽然也一直低于全国水平,但从2011年的4.5%升至2015年的6.0%。
综合来看,属于“高视撤量+高视撤率”和“低视撤量+高视撤率”区间内的省区市是造成我国专利无申请费视撤情况,尤其是发明专利无申请费视撤情况较为严重的主要原因;“低视撤量+低视撤率”区间内省区市的专利无申请费视撤情况较为良性;而“高视撤量+低视撤率”区间的省区市则存在未来进入“高视撤量+高视撤率”或“低视撤量+低视撤率”区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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