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我们平时申请专利的时候总是觉得等待的时间有些长,我们经常会想,专利审查流程是怎样的呢?为什么总是要这么久,我们将通过本文来为您解开这其中的谜团。
1.手续的形式
申请人在审批程序中向专利局办理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并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表格。
专利局制定的请求类表格目前总共有36种。
除了3种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和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等10种申请表格外,常用的手续表格有:
专利代理委托书、费用减缓请求书、要求提前公布声明、实质审查请求书、补正书、意见陈述书、恢复权利请求书、延长期限请求书、复审请求书等。手续表格要按照填表须知正确填写,并且应当由请求人签章。
一张手续表格只允许办理一件专利申请的一项手续。
例如,一张补正书只能对一件专利申请进行补正,不得在一张补正书上对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专利申请进行补正;也不允许在一张补正书上对一件专利申请既办理补正手续,又要求办理其它手续,如要求变更申请人地址。
没有统一表格的,除应写明申请人要说明或者请求的内容外,还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写明该手续所针对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并尽可能在提交文件的上端冠以恰当的标题。
例如,发明人请求不公布姓名的,可以在提交的请求书上端写上“发明人请求不公布姓名声明”标题,再写明所涉及的申请的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名称或姓名,然后写明声明内容,当然最后还要由发明人签章。
2.手续表格的提交
办理各种手续的表格或文件,除另有规定外,应当一式两份,一份为原件,另一份为复印件。
手续表格递交或者寄交专利局受理处后,经受理处穿日期孔,核实登记后,将其中一份复印件退还申请人作为收件凭证。
申请人将手续文件弟交或者寄交给审查员个人,或者交给专利局其它部门或者个人的,除非收件人将文件又转交受理处补办接收手续的,一律不产生法律效力。
转交受理处的文件,凡已拆开信封的,以转交日为办理手续的日期。
所以为了不耽误时间,申请人不要把申请寄交给个人。
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一件信函中应当只包含同一件申请的文件。
所以,申请人同时办理几项手续的,除非是同一件申请的手续文件,邮寄时不得装在同一封挂号信。
当面递交手续文件时,如果涉及几项手续文件,应当说明并且不得将几项手续文件钉在一起。
向专利局邮寄文件时,同一件专利申请的几项手续文件可以放在一封挂号信中,但应当有文件清单并且不得将几项手续文件钉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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