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前的文章中谈到过,简要说明是申请外观专利时需要提交的一项重要材料,简要说明则是在必要时(提交视图出现表达不清、难于表达、不能表达等解释模糊的情况)对图片或者照片进行做进一步解释和说明。
这就是说,作为申请必要文件之一的简要说明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时担当着重要角色,且该角色只能是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外观设计,帮助判断者正确理解外观设计本身,进而结合其他因素,正确、合理地判定专利的保护范围,而不是直接解释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设计要点,并制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对于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那么什么是简要说明设计要点呢?
设计要点的表述虽多种多样,但从平面产品和立体产品来看,平面产品的设计以图案和色彩为主,设计要点多集中在一面视图上,立体产品的设计因在图案、色彩的基础上增加了形状要素,因此设计要点可能存在于多个视图上;从设计构思的角度来看,某些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某部位上,是从设计空间、创作的难易程度来考虑的;从产品的组成来看,其设计要点是体现在一个或者多个零部件的外观形状的设计上;还有的产品作为零部件产品的外观设计,其使用状态下有一定方向性和特殊性,其设计要点有时完全没有规律可循,要从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才能最终确定其设计要点。
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设计要点在产品上可能有一个或者多个,设计要点表现形式有诸多方式。
综上,外观设计专利中的设计要点产生于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设计要点是在区别于公知外观设计或者现有外观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了全新的设计;第二,设计者或者创作人员在产品的某些设计部位投入设计思路进行了改进,体现了设计者的创新;第三,为体现了产品的装饰性、功能性的美感,在产品的零部件中包含着产品领域内独特的设计;第四,设计要点不仅可以体现在某个部位或部件本身的设计,还可以体现在某些设计的组合、搭配或位置关系,由此产生了显著视觉效果。
因此,设计要点可以这样理解,设计要点体现在具体的产品中,是对产品本身或者产品的某些视图、部位或者零部件进行的创新的设计。
或者是全新产品外观设计的独创,或者是在公知外观设计及现有外观设计的基础上所做出的改进。
改进性设计是在公知外观设计或者现有外观设计的基础上所做出某方面的改进,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设计形式,也是企业对已有产品的不断改进使之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因此,改进的部分作为设计要点具有新颖性。
而全新设计则具有完全的独创内容,是企业经过综合判断分析而产生的应对市场变化的手段,也是设计者运用个人灵感、自身独特的视角和深厚的积累所做出的全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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