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国家标准《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正式实施,为国内外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贸易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
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43号),以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
适用证件税率
规范申报要求
根据2020年《*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标准申报目录及解释》,进口标准申报要求如下:
在《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中,分别规定了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用途、特点状态、原料来源、金属总含量、铜含量、铜含量、铝及铝合金含量、回收率、包装等因素,进口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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