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审计在维护国家安全、监督权力运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国家审计的对象也在发展变化。
这就要求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相应调整工作目的、内容和方法,进一步挖掘和开发自身价值,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调整审计工作重心,坚持合规性与绩效性并重。
多年来,国家审计将较多的资源投放到对事项的合规性审查,主要审查公共资金的运用过程是否与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等相符。
在“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或被异化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的审计目标下,合规性审计仍将是国家审计的重要任务。
同时,公共资金运用有效性问题日益突出,包括公共资金投资失误、使用效益低下或仅考虑盈利性等。
国家审计工作不仅应确保公共资金运用的合规性,还应综合审查公共资金使用的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和环境绩效,以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整合审计内容,提供更有价值的审计信息。
当前,国家审计工作范围除了财政收支审计、国有资产运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也包括资源环境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等内容。
可以考虑将与国计民生和生态环保相关的事项列为国家审计的常规内容,加大审计频率与力度。
这方面具体包括“三农”、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扶贫、救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以及重点流域、区域、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等。
国家审计有条件全面采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对社会经济活动有较深入的认识。
可以充分利用这个优势,积极审查各类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揭示经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和问题,为决策管理部门提供信息,促进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改进,提升预防抵御风险的能力。
改进审计方法,增加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
获取审计证据时,应从以财务信息为主转为财务信息与经营信息并重。
财务信息反映被审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是审计重点依赖的信息来源。
但财务信息存在先天局限性,如属于事后信息、前提假设较多等。
而经营信息包括经营环境信息、管理信息等,能提供关于被审计主体更为丰富的资料。
实行财务信息与经营信息并重,能够提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公允性。
还应看到,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审计资料越来越多地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
国家审计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更多地采用联网及审计信息技术实现实时审计,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出更具价值的审计意见。
增强威慑力,强化被审计主体的自我约束。
相对于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国家审计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拥有较强的威慑力,这也是国家审计发挥预防功能的重要基础。
但目前国家审计结果用途较窄,处罚效力有限,且存在对问题处理不够及时的现象,削弱了国家审计的威慑力。
增强国家审计威慑力,企服快车面有赖于国家立法赋予国家审计更有效的监督权力,另企服快车面要求国家审计加大审计措施执行力度。
例如,加大跟踪审计的执行力度,确保落实整改到位;将法律所赋予的权力通过实施办法或细则进一步具体化;加强宣传引导,提前公告国家审计工作重点等,从而强化被审计主体的自我约束,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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