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统筹谋划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好自律监督工作,督促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发挥执业监督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财政部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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