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司有一台医疗器械需要出口至国外进行维修,监管条件即6,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进口,所以因此原因,该设备无法出口国外进行维修。据我们了解该产品出口维修而后复进境,属于特殊贸易,因此可以进口,所以是允许出境维修的。 请问:

此类货物国外维修后再进口到底是否允许?如果允许,手续如何办理?

首先以“修理物品”方式报关出口修理后复进口的机电产品,可不按照《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实施管理。

出境维修复运进境属于特殊贸易方式,报关单备注维修合同号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号。

出境维修货物的形式:出境维修货物-原产地国外,需从国内出口至国外维修后复运进境。

1.进出境修理货物免交验许可证件

2.海关监管条件有“A”的医疗器械需要凭出入境通关单验放。

申请保函:出境维修的医疗器械不征税,以保函的形式向海关担保复运进境

(1)出境维修不征收保证金,以保函的方式向海关担保复运进境的时间。

3.保函期限/维修期限:维修时间为六个月,每次可延期半年,超过时间将转税

(1)出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复运进境,如六个月内无法修理完毕运回国内,需提前一个月向海关申请保函延期。

(2)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海关办理保函延期,复运进境时海关将按照税率依法征收税金,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书。

出境维修出口时,需要提供商检局出具的器械品质证书,或者由海关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来证明货物有问题需要出境修理。

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国内结转四种特殊贸易类进口旧机电产品无须办理备案手续,由企业向机电处提交核准申请,凭签发的核准书办理口岸报检通关手续,以复运进境时,无需旧机电备案。

修理物品进出口申报时需提供修理协议,需注明维修费用。货物在国外维修完毕,复运进境时,海关将根据维修协议中的修理费部分征收关税增值税。

如申报的是出境无偿修理,复运进境时必须提供原进口合同,确认在合同保修期内,如超出保修期或原合同体现不出保修期,即便国外同意免费维修也必须申报有偿维修(后来双方补签的免费维修协议无效),复运进境时需对修理费征税。

但实际情况还是要咨询下当地或口岸海关,有海关处罚的情况存在。我司专业于进口清关服务,如您有进口医疗器械的需求,详情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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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迪 1582729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