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在商品或者服务中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个人属于自然人,可以办理商标注册。

个人办理商标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字号为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负责人名义申请时,应当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

2、 农村承包经营者可以以承包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提交承包人的身份证和承包合同。

3、 依法准予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可以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文件所列经营者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文件。

4、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营业执照或者有关注册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其拥有的农副产品为限。

除符合上述个人作为商标申请人的要求外,申请的商标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商标注册将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