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公司发生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或地址不及时变更,会造成致命影响。
1、商标被他人提出“撤三”无法提供证据
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需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若商标局收到任何人提出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会向商标注册人寄往通知书,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若企业已迁移,无法收到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商标注册人无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局会将发文撤销该商标。
2、影响商标转让、授权
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需要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3、影响入驻商场和电商平台
一般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时需要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是不能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
有一家服装公司要进驻某广场,服装公司早期地址有做更改,并没有做商标地址变更,核对时发现信息不一致,导致一系列计划、推广无法进行。
4、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
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到期前一年内如果继续使用,仍需要办理商标续展。
办理续展时也必须对商标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没有进行变更,商标期限越近,办理的手续就越麻烦、时间又长,搞不好商标到时办理不了续展。
商标过期,如果想重新注册,有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品牌只能“让”给别人了。
5、在办理质押等业务时,影响审批
如果商标名称、地址未及时进行变更,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影响审批。
所以,商标注册人一定要对自己注册的商标进行管理,一旦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就要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消除可能带来的风险。
如果由于商标权人的疏忽大意,导致辛苦经营多年的品牌被他人夺走那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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