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是指交税人购进货品、加工修补修配劳务、效劳、无形资产或许不动产,付出或许担负的增值税额。

1.从出售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出售一致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需求提示,购买农产品时,从依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征收率核算交纳增值税的小规模交税人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核算进项税额。

(2)获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今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出售一致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挑选承认渠道进行承认,并在规则的交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获得的2017年7月1日曾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出售一致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挑选承认渠道进行承认,并在规则的交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从海关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获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今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据抵扣清单》,请求稽核比对。

(2)获得的2017年7月1日前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据抵扣清单》,请求稽核比对。

3.获得(开具)农产品出售发票或收买发票的,以农产品出售发票或收买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核算进项税额。

(1)买价,是指交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买发票或许出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依照规则交纳的烟叶税。

(2)购进农产品,依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在外。

(3)交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方针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获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核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据。

(4)所称出售发票,是指农业出产者出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方针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5)经营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交税人购进用于出产出售或托付受托加工17%税率货品的农产品保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出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

交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出产出售或托付受托加工17%税率货品又用于出产出售其他货品效劳的,应当别离核算用于出产出售或托付受托加工17%税率货品和其他货品效劳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别离核算的,一致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买发票或出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核算进项税额。

(6)获得(开具)农产品出售发票或收买发票没有认证期限约束。

4.从境外单位或许个人购进效劳、无形资产或许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许扣缴义务人获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据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其间获得解缴税款的完税凭据没有认证期限约束。

5.增值税一般交税人付出的路途、桥、闸通行费,暂凭获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收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依照下列公式核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