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各位交税人在实践工作中是否也遇到过类似问题,没关系,接下来小编就结合相关规则,为您回答有关技能转让触及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问题。
一、增值税方面
问题一、技能转让所得是否需求交纳增值税?
交税人供给技能转让、技能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能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题二、怎么了解 “技能转让、技能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能咨询、技术服务”?
技能转让、技能开发,是指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施行方法》所附《出售效劳、无形财物、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能”“研制效劳”规模内的事务活动。
技能咨询,是指就特定技能项目供给可行性证明、技能猜测、专题技能查询、剖析点评陈述等事务活动。
与技能转让、技能开发相关的技能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许受托方)依据技能转让或许开发合同的规则,为协助受让方(或许托付方)把握所转让(或许托付开发)的技能,而供给的技能咨询、技术服务事务,且这部分技能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能转让或许技能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问题三、享用增值税免税优惠时怎么处理存案?
试点交税人请求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能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交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分进行断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分审阅定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检。
上述问题首要法规依据:
《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方针的规则》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则。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问题一、技能转让所得能否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九十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契合条件的技能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交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能转让所得不超越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越500万元的部分,折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题二、怎么了解“契合条件的技能转让”?
依据《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能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0〕111号)文件规则,“契合条件的技能转让”详细包含以下方面要求:
一、技能转让的规模,包含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能、核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规划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断定的其他技能。其间:
专利技能,是指法令颁发独占权的创造、实用新型和非简略改动产品图画的外观规划。二、所称技能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具有契合本告诉第一条规则技能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答应运用权的行为。
特别提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答应运用权技能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82号)相关规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规模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答应运用权取得的技能转让所得,归入享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能转让所得规模。企业转让契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答应运用权的技能,限于其具有所有权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