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呢?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并且用实例解析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处理,请看下文。

一、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财税[2017]76号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小微企业当季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印发)第二条第(十)款的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实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3%,2017年7月取得提供服务收入含税销售额为20600元,8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为41200元,9月提供餐饮服务收入为30900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 7月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

注:月末不需要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 8月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4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003. 9月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4. 2017年第三季度的销售额为90000元(20000+40000元+30000)元,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以按规定免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700

贷:其他收益 2700

借:其他收益 2700

本年利润 2700

企服快车财务目前全国各地均有分公司以及合作机构办理各种财税业务,我司业务涵盖:

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工商变更,进出口权,出口退税代办等多元化业务,如有需要可拨打电话1582729066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