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产品或者服务面向消费者的最直接的标识,在信息时代快速更替的今天,没有好的商标是很难让消费者留意并且记住的。
注册之后的商标也会收到法律的保护,禁止他人侵犯冒用。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
截至2017,我国累计商标请求量2014.3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1325.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1122.3万件,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有效注册的商标只能达到商标请求量的大约60%,也就是,还有商标能够成功注册的机率只有60%。
那么,在商标对企业商品这么重要的情况下,应该如何提高商标申请的成功率呢?
第一点,商标的前期查询。
商标查询是注册商标申请的第一步,是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
在申请前,商标要进行查询看是否有相同或者类似的,避开相同或近似的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商标的成功注册机率。
但是商标查询只能查询到已录入数据库的商标资料,故存在空白期,也可以叫盲区;还有一点,也可以说是商标前期查询的比较大的bug,在前期查询时仅提供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者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应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我国《商标法》第28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建议申请商标者可以在商标申请4到6个月之后再做一次商标近似查询,以增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第二点,商标的显著性以及合法性。
商标申请除了与先在商标相同近似驳回风险外,还有就是商标本身的显著性,以及是否违反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等禁止性规定,而本身缺乏显著性或者属于商标法禁注禁用的词语是无法通过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的。
《商标法》第10条规定,只要涉及到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家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到的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的有关商标不被公告。
《商标法》第11条规定,只要涉及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等的相关商标不被公告。
《商标法》第12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
《商标法》第16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
以上的内容是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越过的雷区,熟知这两点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将会大大提高。
建议申请人,在不熟悉商标注册申请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代为注册申请,这能都最大限度地降低商标注册的风向,提供注册成功的机率,在这个品牌信息快速更替的时代,时间就是商机。
|(作者:立华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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