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许可后续监管,近日,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研讨会,拟开展辖区内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自查工作。
研讨会上,明确了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年度自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逐项确认了持证发电企业应填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要负责人员信息、生产经营情况、机组基本情况等。针对目前资质许可申请平台中发电企业普遍存在的基础信息不全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已初步形成解决方案。
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加快落实《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年度自查方案》的制定以及许可监督平台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自查系统的开发工作,有序推进辖区内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