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常见问题,是本文主要内容。通过下文您将看到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办理流程及申请条件。让您对这个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资质有更深的了解。

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常见问题

(一)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提供本人的同意函就可以吗?

答:不行。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材料或是监护人与文艺表演团体签署的书面同意函。

(二)对演出节目内容及其视听资料是如何要求的?

答:鉴于演出活动具有艺术二次创作的特点,对于临时组台演出,其所报视听资料可以是演出或练习的视频资料。

(三)演出经纪机构资质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演出经纪机构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满2年,但没有举办过营业性演出的,不得举办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机构有违反《条例》规定记录的,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2年内,不得举办涉外港澳台营业性演出。

(四)两年以上从事演出的经历应当怎样计算?

答:从设立之日起计算。

(五)企业邀请演员参加不对外的庆典演出,应如何审批?

答:属于包场演出,应当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审批;至于企业内部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的演出,属于企业内部活动,不需审批。

(六)歌迷会是否需要审批?

答:如果歌迷会有企业赞助或者歌手有出场费或者现场有演出活动,应当报文化主管部门审批。

(七)歌手担任企业的形象大使,需不需要文化主管部门的审批?

答:不需要文化部门审批。但企业为推广所举办的演出,应当报文化主管部门审批。

(八)电视台录制文艺节目需不需要审批?

答:在演播厅外从事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凡符合《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均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并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防止任何单位以录制节目的名义为名规避审批,确保演出市场的公平、公正。

(九)模特选拔、选美、选秀、走秀活动是否应当依照《条例》审批?

答:模特选拔、选美、选秀、走秀活动不属于文艺演出活动,不在《条例》的调整范围之内。

(十)外资投资演出项目是否有限制?

答:《条例》仅对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市场主体有准入限制,对外商投资演出项目的行为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但公开演出时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一)建立和加强演出市场信息通报制度具体的措施有哪些?

答:建立演出市场信息通报制度,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时将演出批准文件通过网上公示、公文抄送等方式告知演出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演出批准文件应当包括演出名称、演出团体或者个人、演出时间、演出地点、节目内容以及演出活动举办单位等内容。

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注册并登录文化部系统;

2、熟悉办理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相关报告材料;

3、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4、提交许可申请材料;

5、文化厅(文化局)审批;

6、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

7、予以批准;

8、提交纸质材料;

9、预约并领取许可证书。

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范围里必须要有演出经纪

2、港澳台外资除外需另外添加条件

3、实体办公地址(不需要核查,最好不要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4、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资格证)

今天,关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文章介绍完了,如果您对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需要更多了解或办理,请在线与我们联系。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582729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