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8日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即“约谈十条”,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九种互联网违法情形将被网信办“约谈”,而被约谈单位整改不力将吊销许可证。
去年10月,网易以刊发专题的形式散播“中国首现埃博拉病毒”谣言。
新浪则在今年3月18日率先抢发国外领导人逝世的不实消息,造成其他几家主要商业网站跟风抢发。
对此,今年2月和4月,国家网信办分别对这两家网站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在此基础上,国家网信办研究制定了“约谈十条”,以进一步规范约谈工作。
根据“约谈十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出现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等九种情形之一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可对他们的主要负责人、总编辑等进行约谈。
国家网信办信息服务管理局局长范力表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通过微博、客户端乃至即时通讯工具发布的信息也在规范之列。
“包括通过网站、客户端、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等各种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
之前约谈网易、新浪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时,指出的问题和要求整改的内容,也涉及网站、博客、微博客、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渠道。
按照规定,约谈情况将记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日常考核和年检档案。
未按要求整改,或经综合评估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被多次约谈仍然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范力强调,出台“约谈十条”是为了使约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而,并不会限制言论自由。
“目的还是为了使约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同时也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使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规定》中,我们明确规定了约谈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实施条件、以及方式和程序,这样可以使约谈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这不仅是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进行规范,也是对我们行政主体实施的规范。
关于您关心的是否会限制言论自由的问题,恰恰相反,我们制定是为了保护和促进正当的言论自由。”
这位官员同时指出,实施约谈与依法处罚并不矛盾,不是以约谈替代处罚,约谈后不再处罚;同时,也可以避免只是单纯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
进行约谈是为了加强指导监督,帮助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更好地依法开展服务,目的还是为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