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中,多个主体共同持有商标的需求日益增多,如联名品牌、合资企业等。共同商标的申请与单一主体注册存在显著差异,需提前明确权责,避免日后纠纷。

一、共同商标申请的核心条件

主体资格:申请人可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需共同签署《商标共有协议》,明确各自权利比例(如50%-50%或差异化分配)。

使用范围:须约定商标使用场景、地域限制及收益分配规则。例如,联名服饰品牌需限定各方在生产、销售环节的权限。

一致性要求:所有共有人需共同提出申请,且注册后任何变更(如转让、许可)均需全体一致同意。

二、申请流程与材料清单

协商协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商标设计归属、使用规则、纠纷解决机制等条款,建议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商标查询: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核查商标是否已被注册,避免与“李逵”撞车。

提交材料:

所有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

共同申请声明书;

商标图样及商品/服务类别(按《区分表》选择);

共有协议复印件。

审查与公告:流程与普通商标一致,但若共有人中途退出,需重新提交申请。

三、风险防控与实务建议

决策僵局:在协议中预设表决机制,如“2/3多数决”替代“全体一致”,避免因个别共有人反对导致业务停滞。

维权成本:商标被侵权时,需全体共有人共同起诉,建议提前约定维权费用分摊比例。

退出机制:约定股权转让、商标回购等条款,防止合作破裂后商标沦为“僵尸资产”。

典型案例

华谊兄弟与导演冯小刚曾共同注册“H计划”电影项目商标,协议中明确双方在影视衍生品开发中的权益比例,成功规避合作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