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舒适的购物、消费气氛,商场等经营场所往往会选择在店内播放背景音乐,然而正是这个已成常规的安排,总会在不经意间涉及到侵害音乐版权方的权利。
近日,音乐人林海连续在微博上投诉海底捞,称该餐厅未经授权公开播放其音乐,涉嫌侵权。
林海表示,目前我国音乐版权保护仍处于不成熟阶段,仍有相当数量的侵权使用者不尊重权利人的智力成果,拒绝为使用音乐买单。
希望通过诉讼,促进中国音乐版权保护的发展。
详细信息可查看“《琵琶语》作者林海起诉海底捞侵权 浅谈音乐版权保护事项”。
而在今年的4月23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无锡胜利门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旗下门店苏宁易购(聚丰园店)侵权播放背景音乐一案做出判决,判定苏宁公司侵权事实成立,赔偿音著协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6000余元。
详见《苏宁门店背景音乐侵权被判赔偿1.6万元 音乐著作权保护知多少?》
据了解,目前全国范围内有2万家以上的商场、超市、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获得了合法播放音乐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缴纳了著作权使用费。
那么,其他国家如何依法保护音乐版权?对于侵犯版权的情况怎么惩处?
澳大利亚:没有支付版权费的背景音乐,不允许在商店或餐馆中播放
《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介绍,澳大利亚版权法管理较为严格,根据规定,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播放唱片、电影等行为属于侵权,将受到追究。
没有支付版权费的背景音乐,不允许在商店或餐馆中播放。
胡方介绍,大部分澳大利亚的版权事宜归澳大利亚表演权协会、澳大利亚机械复制权协会、澳大利亚版权代理公司等数家版权集体管理机构所有。
这些机构是非营利性机构,表演艺术家可以加入,由其代理其版权使用问题。
根据1968年版权法,如果任何商家希望自己的店面播放背景音乐,首先需要获得澳大利亚表演权协会和机械复制权协会的许可,缴纳年费。
另外,不单店面的背景音乐,很多商家在总机转分机时会使用背景音乐作为等待音乐。
如果分机线路在1条到5条之内,每年要支付版权费158.55澳币,11到25条分机线,则需要每年支付433.98澳币。
英美国家:任何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作品须直接与版权拥有者商谈
在英美国家,人们认为作品的版权理所当然归个人所有,任何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都必须直接与版权拥有者商谈。
比如歌曲《祝你生日快乐》家喻户晓,虽然仅仅只有6个音符,但是它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歌曲之一,每年为版权拥有者美国华纳挣得200万美元的许可费。
这其中包括这首歌在影视作品、广播电台以及在各种公开场合中使用都要交费,甚至还规定了如果某人演唱这首歌曲的时候,在场的听众有一定数量并非亲戚朋友也要交钱。
日本:音乐版权协会负责管理词曲作者、出版者的版权
在邻国日本,《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黄学清介绍,日本1939年成立了行业协会性质的音乐著作权协会,旗下管理着日本音乐版权。
在日本,音乐使用必须经过词曲作者同意。
在学校授课时演奏或在完全免费的活动中演奏,不需要向作者提出申请,除此之外要缴纳使用费。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商户数量不断增加且分散在全国各地,难以仅依靠协会自身的力量来进行维权工作,难度较大。
对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进行监管是项繁琐的工作,且工作量极大,而现阶段由于部分经营者对音乐版权授权方面的信息并不了解,处于未知状态,导致侵权事件不断发生、难以遏制。
关键在于让经营者对此能有更多了解和认知,再通过制定合理的侵权成本,对侵权者起到一定威慑作用,避免恶意侵权行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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