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如果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局可以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那么,商标注册等待驳回复审结束怎么复审?广诺知识产权为大家做好了相关资料的了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法律的相关知识。
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又被称为“驳回商标的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
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
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个人名义注册需要提供: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名义注册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公司的公章。
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带上下面的文件材料: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被驳回复审申请的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正。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驳回意见,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以上是商标注册等待商标驳回复审结束的全部内容。希望广诺知识产权找到的相关商标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商标上面的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广诺知识产权的顾问进行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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