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适用于外贸公司进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不仅使公司的退税申报获得了大量的退税,而且促进了出口退税更快、更简单。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外贸公司忽视了我国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非法经营,骗取了相应的税收,甚至对企业的经营发展造成了相关的惩罚。
那么,在外贸公司申请出口退税的过程中,究竟要避免这些“骗税”的方法?下面我们将对此进行简要说明。
1、循环进出口骗税,以真品为道具。
一般来说,选择这种方法一般是指骗税分子利用备案制度改革的便利性,虚设多家货代、报关银行和出口企业,利用某些产品作为骗税道具,在中国包装成高质量或名牌产品,然后以高价报关出口,获得出口价值和信息单据进行退税。
然后,道具销往海外。
根据实际控制,注册公司提货后,对其进行改装或拆卸,然后使用原材料、非限制固体废物或零部件等名称,以控制的多家注册公司名义进口廉价低税报关,完成道具逆流而上的循环。
因此,这种骗税方法极其隐秘,危害极大。
2、对虚报出口数据进行炮制,逃避海关监管。
一般而言,选择这种骗税方式往往是以伪报、谎报商品名称、商品税则号(高报退税率)、高报告出口价格等。
,甚至简单粗暴地谎报总数。
如果被监管机构发现,他们将以错误申请为由接受行政处分,然后重复他们的伎俩。
目前,选择这种方法进行骗税主要有三种操作方式,即:
(1)真正的出口价格高;(2)无货出口虚报拼柜;(3)伪造数据属性配送商品。
后来在编制退税单证、配货配票、编制货物流后,按照地下钱庄等编制收汇现金流,实行骗税。
3、采用挂帐方式,编造外汇资金流。
这种情况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1)利用收汇销账监管盲点挂账混账。
有两种:一种是利用时差突袭骗税后“弃汇”逃跑,另一种是利用移花接木技术收集其他项目的假冒退税申报项目。
利用离岸资产“壳”编造收集流程。
也就是说,利用实际控制的离岸公司或其他注册企业用非货物贸易外汇支付外汇,保护出口商品的真实信息,编造外汇现金流。
利用地下钱庄编造外汇资金流。
这企服快车法选择的方法是与国内外骗税分子勾结,并以付汇为名制造出口商品收汇的假象。
这一操作方法可以说是实际的违法犯罪行为。
上述是一些外贸公司进行骗税的有关情况。
实际社会经济中,一些外贸公司也会采用真品购票借道骗税、藏匿自销抵顶骗税等方式,非法骗取退税。
事实上,一旦相关部门发现以上“骗税”方法,将对涉及的外贸公司进行严厉处罚,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经营正常的外贸公司来说,必须合法合规地经营,规范出口退税的相关经营,这样公司才能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有序地经营和发展!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