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按照规定将股东权利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获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股权转让越来越普遍,股权转让纠纷也越来越普遍。因此,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制定和检查,建议在股权转让操作中找到专业的法人服务保障。

股权转让通常通过什么程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什么样的行为会导致股权转让失效?下面逐一介绍:

一、股权转让一般程序:

1.首先,股权转让必须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承诺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务、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2.其他股东必须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确认。

3.随后,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允许股东大会表决,免除转让人的相关职位。决议比例和表决方法按照原公司规定进行,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4.新股东大会必须再次召开。经新股东大会表决许可,新股东的相关职位、决议比例和表决方式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公司章程,成功后在新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5. 最后,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天内,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然后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大会决议、新的《公司规章》等文件,由公司股东大会分配的典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1.股权转让协议核心签署

在股权转让中,股份转让的核心应该是公司股东,买方可以是原公司股东,也可以是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结合实际情况,部分公司股东应以公司名义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这将导致合同主体的混淆。

另外,如果买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依据;如果是自然人,要检查是否注册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大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转让股权前,应当征求其他股东的建议,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召开股东大会决议还是单独股东建议,都应形成书面报告,以防止其他股东后悔合同,导致纠纷。

三、明确股权结构

买方应通过审查公司规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必要文件,详细了解转让股东公司的股权结构。

4.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买方应仔细分析股权转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情况,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检查公司的总资产和负债,区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付能力。

5.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复杂,许多企业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患也很大。在办理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防患于未然。

三、股权转让无效

股权转让无效的几种情况主要违反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规定;违反特殊规定。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公司规章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应当优先考虑可用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规章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公司规章的限制性条款不得禁止股东转让股权。

2.违反《公司法》规定

根据《国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愿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许可转让股份,具有优先购买权。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单独的消费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履行优先购买权。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转让股权,特别是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3.违反特殊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国有股权转让经主管部门批准。批准机关一般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地方政府。股权转让未经许可的,还将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