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标准。税收的基本功能是筹集财政收入。建设税制改革的基本标准是为财政需要提交稳定的收入来源。为了确保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的资金,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税收不仅充足稳定,而且具有相对的弹性。
平等原则。税收公平标准是指政府应使不同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一致,并平衡每个经营者之间的压力水平。税收公平标准意味着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即同等经济实力的纳税人承担同等税款。垂直公平,即不同纳税水平的纳税人承担不同的税收,强纳税水平的纳税人多纳税,弱纳税水平少纳税,无纳税能力的纳税人不纳税。
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要求政府税收活动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或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
另企服快车面,以尽可能小的税收成本获得财政收入,即税务局和纳税人的税收成本。
适度原则。在税制改革设计中,必须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经营者压力水平,基本满足国家财政需求,不能使税收过度影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