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公司首次购买增值税控制设备,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小编整理了税控设备减免税会计分录的详细内容,仅供参考。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以下内容。

税控设备抵扣增值税分录怎么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控制系统专业设备支付的费用及其支付的技术维护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的,应当在“应纳税额”中缴纳——在应缴增值税学科下设置“减免税”栏目,记录公司按规定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控制系统专业设备支付的费用及其支付的技术维护费用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扣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抵扣“应纳税额”——应交增值税学科。

税控设备全额抵扣会计处理:

一、 购买税务控制系统时的会计处理

也就是说,根据税收金额,正常记录成本及相关资产科目的费用

由于本文确定应纳增值税按价税总额立即抵扣,进项税不得再抵扣,经营者(无需区分一般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为:

借款:固资(或期间费)

贷款:存款(或现金)

二、技术维护费的会计处理

付款时,仍应按原会计处理计算。

借:期间费

贷款:存款(或现金)

三、月底会计处理

由于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简易征收方式的应纳税额)是立即抵扣的,所以这部分抵扣的税款视为已缴纳的税款,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增税费——未交增值税 或是 借款:应纳税-增值税-减免税

贷款: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