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减税政策范围。为方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掌握可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梳理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天深入解读: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有主体

小微利企业

特惠内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征12.5%记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税款。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征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享有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中国非限制性、禁止性领域、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事人数不超过300人、财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员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总数。员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应当按照企业全年季度的平均水平明确。实际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均值=全年各季度均值总和÷4

由于其具体经营期限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明确上述相关指标,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9〕13号)第二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2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适用小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