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不断完善许可工作体系,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智能化水平。
1、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监管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若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监管部门可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2、优化许可事项。
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就餐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经营项目。
3、缩短许可时限。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缩短至12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6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4、全面推行许可信息化。
全面推行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和使用。
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方便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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